关于山东群众反应的18个问题,省委书记、省长是这样答复的
| 招商动态 |2016-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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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人民网地方领导频道选登了山东省各地针对网友给省委书记、省长的18条留言作出回复,引起了较高的关注度。
山东省省委书记姜异康,省长郭树清及时关注并回复网友的留言,不仅反映出党员干部主动与网友互动的态度,有利于消除距离感增加亲切感,也体现出了政府关注民生问题的积极性。
今天山东政情就从这18条留言回复出发,为大家总结哪些部门、哪些问题是大家关注的重点。
民生
留言:尊敬的郭省长,我们是日照市东港区天德向阳小区近千户居民,在2015年3月,本小区天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供电部门电表改造为名,违规收费。
回复: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日照市物价局、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天德向阳小区位于日照市东港区天德路以北、丹阳路以西,于2005年开工建设,2006年9月交付使用,共建设21栋楼,现有业主540户,由日照市天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
2015年3月,供电部门将该小区电表更换为远程抄表系统,日照市天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随后向业主收取了每户290元的电表改造费,小区大部分业主根据物业公司的要求交纳了该项费用。
经调查,供电部门对小区电表的改造未收取任何费用,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住宅物业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要求,日照市物价局责令日照市天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向业主退还每户290元的电表改造费。目前,退款工作正在进行中,至退款完结后,退还清单报日照市物价局备查。
日照市物价局已责成日照市天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今后的服务收费过程中,严格按照《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在收费前必须对外实行收费公示;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处理结果记入该物业企业不良信用档案,并责成该企业严格遵照《日照市住宅物业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做好小区物业服务工作,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留言:泰安市东部城区的创业大街,佛光路,双龙路等路段有路灯但长期不亮,给居民出行带来很大不便,但无人问津。
回复: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泰安市公共事业管理局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按照《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泰城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泰政办函【2014】44号)文件精神,佛光路、双龙路归泰山区管理,创业大街于2015年由泰山区移交市级,现由我局管理。我局接收创业大街(白凤路至博阳路)后,立即对该路相关设施进行了普查。
经普查,该道路建设之初只在白凤路至科技西路段安装了路灯设施,目前因路灯设施运行年限长,导致既有路灯设施老化破损严重,已不具备安全运行条件。
针对以上情况,自今年以来,确定实施包括创业大街在内的市级管理31条道路路灯设施完善及维修整治工程,重点解决有路没灯、有灯不亮的问题,目前正进行项目前期报建手续办理,待完成项目立项后即可通过政府采购确定施工单位进行路灯设施完善,预计年底完成,届时创业大街即可实现亮灯,确保居民的安全通行。
留言:肥城交通执法每年向当地汽修店收2千块钱,开的单子说是罚2万,最后说交2千就能保一年不来找,有熟人的送个礼就不罚了就能让继续干,但是下一年还得送礼。
回复:您好,您反映的问题,肥城市交通运输局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申请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相应的机动车维修场地;
(2)有必要的设备、设施和技术人员;
(3)有健全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
(4)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
经营业户首先向市行政审批大厅递交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后,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2-2004)实施勘验和核实,符合开业条件的由3人执法工作人员签字并存档,予以办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和交通运输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执法人员在罚款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程序,并由2名以上执法人员视违法情节轻重共同商议后酌情确定罚款数额,并报批分管领导审核通过后方能对违法经营户进行处罚。市交通运输管理所对违法经营的业户开具罚款收据(《山东省非税收收入通用票据》),一式四联,当事人、收缴银行、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财务科各保留一联,罚款一律上交国家财政。
经调查,我市交通运输管理局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未发现违规操作的现象。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端正工作人员的执法态度,并及时向查处对象说明情况和查处的程序,同时欢迎您随时对我们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改进建议。
回复:领导好,我是泰安市东平县佛山街气象局的一住户,2011年拆迁房子后,到现在2016年了,盖房子的影子还没有。
回复:您好!您反映的问题,东平县公用事业局认真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2011年东平县佛山街气象局家属院拆迁改造,该工程由聊城金柱建设集团公司开发承建,后由于资金问题转让给枣庄昂立集团开发公司继续建设。因房地产市场大环境不景气影响,昂立集团开发公司在续建过程中出现资金短缺,并停止施工。为了维护购房户利益,东平县公用事业局多次协调帮助昂立集团招商,2014年7月该公司把建设项目转让给了山东万博房地产开发公司。目前,万博房地产开发公司正在紧张施工中,预计2017年元旦前交房。
经济
留言:日照水库区周边村庄今年响应号召土地流转,存在操作不规范,虚假宣传问题1,合同不规范。
2,保费负担过高,且与之前商定的不一样。
3,为什么不能享受失地农民保险政策参保?
4,补偿请问什么时间补偿到位?
回复: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政府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为加强水资源保护,根据全市林水会战工作部署,东港区对日照水库周边的土地进行流转用于环库涵养林带建设。
环库涵养林带建设是全市的重点民生工程,该项目由日照水务集团具体承担,计划从2016年初至2018年底,进行日照水库增容工程和水库流域生态建设,根据工程规划建设需要,日照水库周边的东港区西湖镇需流转土地1.95万亩,涉及张古庄二村等18个村,目前已完成土地流转1万亩。
土地流转工作在政策宣传到位的基础上,先由村民自愿将耕地交给村集体,并签订流转协议,然后由村集体统一流转给日照水务集团。经东港区政府与日照水务集团协商沟通,按照1000斤小麦/亩/年的标准折成现金赔付给村民(具体价格按照当年度国家保护价进行折算)。
根据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和村民签订的协议规定,土地流转费及赔青款均按照协议规定的时间发放,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将严格按协议规定办理相关业务。同时,为最大限度地保障村民权益,东港区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为被流转土地村民办理失地农民保险,目前相关手续已提报,人社部门正在审核中,具体缴费标准尚未明确。
为切实解决部分参保人员缴费困难问题,东港区西湖镇协调有关银行部门,争取为参保村民提供贷款优惠政策,减轻村民经济压力。
留言:撤县(市)设区,扩大交通,发展经济,逐渐形成济南城市一体化。
回复: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近年来,济南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中心任务,着力促进省会经济社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在您提到的撤县(市)设区方面,着力推动章丘、济阳撤县(市)设区,打造省会次中心和卫星城,推动两地融入省会一体发展,提升省会全域一体化水平。在您提到的扩大交通方面,不断优化路网结构,发展智能交通系统,增强道路有效供给,加快公共交通发展,不断增加公交运力,提高公交出行分担水平,多措并举,有效缓解交通拥堵问题;在发展经济方面,以重大项目为抓手,引导高端优势产业集聚发展,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增活力、扩规模、提效益,大力发展实体经济,不断增强综合实力。 在此,感谢您对济南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提出了城市一体化的有关建议,恳请您以后继续关心和支持省会的经济、社会发展!
市政
留言:家中一个水表爆裂竟引出来自来水公司糟糕的服务。各种刁难欺负老百姓,水表爆了之后流的水都算自己的,不交钱不开水,凭什么?
回复: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高密市水业公司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水表被冻破后自来水流失的问题。经查,从您的用水情况看,2016年1月27日抄表表底数为437方,1月31日更换新表,旧表底数为488方,用水量为51方。这51方是发生在此次寒流期间冻破水表时产生的水量。您拨打报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