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在安丘开发温泉,政府有重奖!
| 招商动态 |2016-09-02
钻井深度不少于1600米,有温泉旅游开发利用价值的给予30万元奖补
近日,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旅游局联合发文,出台《安丘市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决定对地热资源利用进行奖励。
出台该《办法》目的是调动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的积极性,夯实创建“中国温泉之城”基础,推动旅游产业发展。
《办法》要求地热资源勘查钻井的深度不少于1600米。钻井完工后,经权威部门认定,有温泉旅游开发利用价值的,给予地热资源钻探投资方30万元的资金奖补;没有温泉旅游开发利用价值的,给予地热资源钻探投资方每米500元的资金奖励。
《办法》规定,对于温泉旅游开发建设项目,优先解决建设用地。对于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建成后,经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旅游局共同认定,按照我市招商引资有关规定,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投资方一定的资金奖补。
据了解,该《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具体有关实施细则及解释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旅游局负责。